2008年1月12日

1/58473 與 1/167


今天,我獻出人生第一張的政黨票。投給綠黨一票。

開票結果,我成了綠黨5萬8,473分之一的那個支持者;或者說,全台灣近千萬投票者的167分之一。

走在路上,167個有去投票的人,就有1個和我一樣,投給綠黨。ㄏㄏㄏ,如果願意這樣想,58,473其實也不少。

不過,目前政黨比例代表制的門檻(5%)的確太高,不合理。按目前國會議員不分區總席次的34席來說,應該讓政黨票得票率超過3%的小黨就取得1席;如果這樣,台聯和新黨至少可以各有1席,也比較符合政治現實。然而,還有一個更好的制度是,採取兩票制、但總席次最終則是以兩票中的政黨票之比例來分配;假設國會議員總席次是113席,可參與分配席次的合理門檻應該是1.5%;這樣的話,只要有本事在1000萬選票中取得15萬人的支持,就可以在國會裡有1席的發聲之地。一個有十五萬人支持的政黨,在我們的國會裡擁有1席議員,來表達他們的利益或理念,對民主開放的台灣社會而言,應該不為過吧?!

但說實在的,綠黨的政黨得票率只有百分之 0.5978,即使制度照上述方式加以大幅變革(修憲),綠黨還是差的遠呢!還是得大大的加油。而且,至少必須再加油三倍以上才行!

修憲?有人會說我痴人說夢。尤其是KMT現在,即將在國會裡獨大、佔了超過修憲門檻的四分之三的席次。誰會笨到砍掉自己的既得利益?但,選舉制度變革,也不是因為這樣的現實就不可能實現啦,其實還是事在人為。史可明鑒,民進黨在其執政時期,還不是就曾經全體支持、投票砍掉那個屬於自己既得利益的國會減半案?!

總而言之,大家加油啦!但,一句話,我下次也不一定會投綠黨啦……哈哈哈!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我也投給綠黨。我也是一百六十七分之一。而且,我就在您的樓上,我們會常見面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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