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開我的大學成績單。
實得學分數:145。嗯~~不錯,很正常,難怪可以畢業。
把不及格的部份塗上黃色,共43學分。沒想到這麼少,不到總學分數的1/3。
把勉強及格、六十或六十出頭的那種塗上紅色,居然有89學分。嗯~~,這個數字可就強多了。沒想到有六成以上的課,我拿捏得這麼好。
不過想想,會不會是老師們不想再看到我的緣故?
應該也不是。因為我都沒看到他們,他們如何能看到我?
那大概是他們根本不知道我是誰的緣故吧,我猜。
2008年1月29日
43/145與89/145
Category: 狂妄の自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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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看來我的統計三修是輸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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