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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日

「未遵守法治規範」


主任及各位老師,

感謝主任處理此事件的辛勞。不過,對於「抗議同學【到校長室未得同意拿錄影機錄影,並剪輯放在網站】、【未經申請在行政大樓抗議】兩事,是『未遵守法治規範』」的評價,我持不同意見。茲說明如下供各位老師參考。

首先,抗議同學在校長室可否未得同意逕行錄影?三天前新出爐的大法官解釋第689號,剛好為此事下了一個清楚的註腳。


(1) 大法官解釋說明了:新聞自由並非媒體記者的專利,在網路時代,「公民記者」的採訪紀錄,甚至跟追行為,只要具有公益性,即受憲法新聞自由的保障。謹摘錄解釋文:「為確保新聞媒體能提供具新聞價值之多元資訊,促進資訊充分流通,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共意見與達成公共監督,以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新聞自由乃不可或缺之機制,應受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新聞採訪行為則為提供新聞報導內容所不可或缺之資訊蒐集、查證行為,自應為新聞自由所保障之範疇。又新聞自由所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並非僅保障隸屬於新聞機構之新聞記者之採訪行為,亦保障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而上述採訪自由,只有在「為人民免於身心傷害之身體權、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不受侵擾之自由、個人資料之自主權」時,才能被排除。在此很清楚的,校長室諸位長官的言行,與其身體權、行動自由、私領域、個資都無關,自無法排除同學之錄影紀錄。(校長室的職員也同時錄影同學的行動,不是嗎?)

(2) 至於同學抗議、並至校長室要求商談一事,是否「具有一定之公益性」呢?解釋文裡對「新聞採訪者於有事實足認特定事件之報導具一定之公益性,而屬大眾所關切並具有新聞價值者」有所定義:「例如犯罪或重大不當行為之揭發、公共衛生或設施安全之維護、政府施政之妥當性、公職人員之執行職務與適任性、政治人物言行之可信任性、公眾人物影響社會風氣之言行等」,在上述狀況下,即便是以跟追方式進行採訪,只要「其跟追行為依社會通念所認非屬不能容忍」,就是可以接受的。先不論同學的錄影還沒做到「跟追」這種程度,僅討論此事件的本質,很顯然的,同學們所訴求的「公務員加薪不應影響學生受教權」,當然是「政府施政之妥當性」的一環,而校長的言行,更涉及「公職人員之執行職務與適任性」和「公眾人物影響社會風氣之言行」。

由以上兩點觀之,我是完全看不出來同學錄影哪一點「不遵守法治規範」?

其次,在「校園內」同學可否未經「申請」而集會抗議?就此,我不禁回想起2008年秋天陳雲林來台時,大專院校師生至行政院門口抗議國安警政單位執法過當、限制集會遊行及言論自由之事。按現行之集遊法,行政院門口為遊行禁止區,事後檢察官乃依現行法律「惡法亦法」原則,起訴台大社會系李明璁及師大公領系林佳範兩位老師,引起社會的軒然大波,認為集會遊行需要「申請」是大開民主倒車的法律,於是朝野政黨也競相要將現行集遊法之「申請制」改為「報備制」。雖然修法還躺在怠惰的立法院裡,但審理此案的法官,認為集遊法涉及違憲,已於2010年9月9日宣告暫停審理程序,將該案聲請大法官釋憲。

我舉這個例子,是要說明:即使是在行政院門口這麼「明顯違反集遊法」的抗議,法官都認為法律涉及違憲了,在校園內和平抗議,何有「不遵守法治規範」之評議?做為政治系的老師,我認為只給同學「惡法亦法」的「法治觀」並不妥適(畢竟非民主國家往往也強調要遵守法治規範),我們至少要向同學說明,在民主台灣,面對惡法,我們還有別的選擇—以公民不服從的方式來面對,以促成社會的進步和法律的修改。

再者,同學們的抗議行動並非在校外,也未觸犯集遊法,到底哪裡「不遵守法治規範」呢?且讓我們看看校內的法規吧!學校也沒有任何法規,是在規範同學的陳情抗議行為的啊!今天退一萬步想,我想要在校內舉辦和平抗議,我到底要跟「那個單位」去「申請」呢?也可以換一個角度想,本校校方敢對外宣稱在校內和平抗議「需要事先申請」嗎?如果本校都不敢如此宣稱了,我們又如何能對同學說「【未經申請在行政大樓抗議】,是『未遵守法治規範』」呢?

說實在的,寫到這裡我感慨萬千。我的感慨來自兩方面。第一,我仔細看過同學抗議的錄影,發現同學的抗議活動井然有序、靜坐不語神情堅毅、面對師長口氣溫和、態度不卑不亢,怎麼看都是最好的「公民不服從」典範。換了我們大人來做都不一定做得好的事,這些平常嘻嘻哈哈的小朋友做來,卻是如此的令人感動與尊敬。這是社會的進步,下一代在不知不覺間已經比我們這代走的更遠更快。這是欣喜的感慨。第二,我二十年前自己還是小朋友的時候,就常常必須向同學師長說明「『法治』不見得是對的」、「人民應該做的不見得是『守法』」、「我有權不遵守『惡法』」、「不要隨便說人家不遵守『法治』規範」等觀念,真的想不到二十年後,我還得說明這些。時代有在進步嗎?這是無奈的感慨。

以上見解和感想,和各位老師分享。

2009年4月8日

雪裡紅炒蒼蠅





今日頗綏。

先是上課氣氛凝重。沒人要理我。虧我還想了一個自以為有趣的開場白:「金聖鑑死前向兒子講了一個秘密:『豆乾和花生混著吃,有牛肉乾的味道。』所以我也要講一個讀書的秘密:『看傅利曼的凌志汽車與橄欖樹世界是平的這兩本書時,如果能同時聽 Lily Allen 的 "Fuck You"歌詞在此),讀起來會又快又爽又迷幻。』」


台下沒有任何反應。沒人理我。自說自話的神經病。

課堂中,氣氛繼續凝重。多數都在埋首苦讀,說是下堂課要期中考。就這麼堂而皇之的把要背的筆記攤放在桌上。下堂課沒要期中考的,也乾脆把英文單字本攤在桌上。就是沒有教科書。也沒有人願意想想大家的座位都離我那麼近、或者有人願意考慮一下我會不會生氣或傷心。 沒有,通通都沒有。

奇怪的是,我居然完全不生氣,也毫無不受尊重的感覺。好像這一切都是天經地義似的心平氣和。最後居然還忍不住借了同學的筆記來看看。但這一看,可不得了:完‧全‧看‧不‧懂。這下子我可真的傷心了。話說我雖和H、L、R三位先生不是太熟,但也不至於完全不相識。這個看不懂的筆記,還真的讓我自覺學識淺薄、人間處處是天書,傷心啊!

自慚形穢了一陣子後,決定去書局拿書,順便吃飯。最近為了省去思考要吃什麼的問題,乾脆都到影印部樓下的自助餐廳,於是就進去了。

按照慣例,舀了五道和昨天一模一樣的菜,放在餐盤上一模一樣的位置。又按照慣例,依昨天的進行順序,吃完一道菜再吃下一道。好不容易,吃到最後一道:雪裡紅炒肉絲。按照慣例,這道菜要全數撥到飯碗裡,和剩下的白飯攪在一起,通通吞下去。撥著撥著,赫然發現:菜裡好像有塊過黑的東西(上圖)。再仔細瞧清楚一點,原來是隻大蒼蠅(下圖)。

趕快通知老闆娘。當然是一連串的道歉再道歉。沒想到,我居然一點也不生氣,反而很溫和的安慰老闆娘說沒關係沒關係。老闆娘走了後,我才發現,我面對了一個道德上的大難題:到底要不要把這道雪裡紅炒蒼蠅吃下去?我癡癡的望著盤子,考慮了許久,最後還是放棄。

走出餐廳,突然覺得很生氣:我怎麼這麼沒有勇氣,連隻蒼蠅都不敢吃下去?!居然會為了一隻蒼蠅,違反我辛辛苦苦建立的慣例!更糟的是,碗盤裡的東西沒吃乾淨,是暴殄天物,我會被雷公杷喜!

2008年6月24日

國民黨蒞校發走路工


雖然是道聽途說,不過看當事人講的興高采烈的樣子,應該不至於是趕論文計畫壓力太大、或天氣太熱,導致的妄想症。

話說當事人炎炎夏日在電腦前和理性抉擇與新制度論奮戰,人在北部的同學傳來訊息:「你們在學校嗎?」 (天啊!我不知道原來大家都是邊寫邊聊天的!)

「在呀!」

「國民黨青年團在辦『青年黨是會議』缺人,一個人頭五百。」

於是這些報告寫不出來的傢伙就殺去了,在隔壁棟的隔壁棟而已,共同教室大樓的二樓。還呼朋引伴的去了共四人。(領錢還需要壯膽嗎?)

從後方走進會場,負責接待的人問:「你們就是剛剛說好的三個人嗎?」這群人也很機靈,居然不正面回答:「喔!喔!我們又多了一個人!」於是負責接待的人直接掏出兩千元現金給他們,一面給還一面補充說:「我沒拿錢給你們喔!」

於是他們就遠遠的坐在後方當人頭。立有國民黨青年團標誌的台上,有三個人:據說一個較年輕的是總團長(黃執中?);一個較老是青年團在黨部裡的主任,號稱在黨部裡工作了十多年了;還有一個是雲嘉南地區的中常委(誰?)。

而台下的前方,稀稀落落坐了二十幾個人。有人起身發言,當事人一看,這應該是以前在北部讀書玩社團時見過的學長,所以判斷這一票大概都是北部下來的。(於是後來我孤狗了一下黃執中的社團背景,哈!很合理!這些人應該都是跟他同一社團系統的。來捧場的。)

更離譜的是,這四個傢伙到場的時候,活動時間已經過了一半以上,居然這樣也可以領錢。國民黨青年團的人發走路工也發的太隨便了吧!

更過份的是,這四個傢伙領錢居然沒有請客~~~

作為一個執政黨,辦青年活動居然辦到要在校園裡發走路工,我只能說,國民黨真是一個不可思議的政黨。

(以上的對話,是我道聽途說後掰的,可能離實情有點距離。還請糾正。)

另,我看了一下本校的BBS,果然在「校園事務討論版」no.62254篇,出現:

******************************
各位XX大學的同學們:
為了解青年學生對於政黨政治以及國家發展的想法,國民黨青年團將舉行「青年黨是會議」,以廣納青年對國家政治諸多期許,彙集在學青年建言,成為將來學生青年政策的方針。我們誠摯的邀請您來參加。
時間:6/24 (二) 下午1:30~4:00
地點:XX大學共同教室大樓二樓213室
聯絡人:孫翊X 0918xxx204
******************************

(文本裡原來沒有X啦,我是怕「傷害校譽」、並為了保護那位不認識的孫先生的隱私,暫隱相關資訊。)

2008年4月24日

吃飽太閒的人還真多


有人寄給我一本當期的《翡翠雜誌》,裡面還夾了一張白紙,讓人一翻開就可以看到那篇有關本系的八卦報導。

據悉,除了四位之外,其餘同事人人都有一本。不懂,寄件者如此用意為何?

信封上的寄、收者都是打字後影印的。沒有寄件者人名,只印著:「943屏東縣獅子鄉楓林村大連路120號 攏瘋寺」。未貼郵票,是拿到郵局寄的。郵戳顯示寄發郵局為「台南普濟」。據查,該郵局的地址為:台南市西門路2段366號。

到底是誰這麼無聊?而且有錢有閒。

首先,他必須去買七本翡翠,應該不是一家書局就能買足的。還要買七個牛皮紙袋,夾上白紙,然後找到每位老師的名字,打字列印、放大影印後剪下來、貼到信封上去,最後還要跑一趟郵局。這麼麻煩的事也在做。

其次,這是有成本的:一本翡翠雜誌定價138元,郵戳上顯示郵資每份40元,不算其他雜費,寄七本就要1246元。就算一次買七本有打折好了,成本至少也要一仟元。到底是那個白吃願意花一仟元幹這種無聊事?拿給我搭高鐵好了!

相較於買買雜誌、寄寄匿名郵件,底下這件事情更誇張。

根據今天聯合報的報導(本連結有圖、文),有人做了十幾張彩色海報,內容是強力推薦本系一位部落格達人同事擔任教育部長,並把它沿線張貼在由本校通往慈濟醫院道路旁的看板上。

雖有創意,但美工設計做得很差,一看就知道沒搞過選舉。

問題是,這件事比寄寄翡翠雜誌還要麻煩。首先,要有部落格達人的照片,而且要數位的且精密度夠高,放大才不會糊掉;其次,看起來技術這麼不好、玩美工軟體應該也蠻辛苦的;第三,這麼大的彩色海報,不太可能用自己的印表機,得拿去大圖輸出,一次輸出個十幾張,所費應該不貲。最後,還要自己跑一趟、帶糨糊(或釘槍)及海報沿路張貼。

到底又是誰這麼無聊?到底是什麼用意,怎麼想都想不知道。

看來,生活周遭不只充滿了奇妙的人,還有很多吃飽太閒又有錢的人。

**********

我另有一個比較嚴肅的評語。匿名文化。

做這兩件事情的人,都沒有、也不願表明自己的身份。雖然我不懂他們要表達的意思是什麼,但既然會採取某些行動,一定是想表達些什麼。既然如此,為什麼不大大方方的站出來,說我是某某某,我想表達的意見是這個那個呢?

開放的社會,每個人都有自己不一樣的意見,這是很正常的事。把自己的想法,清清楚楚的講出來,不是很重要嗎?為什麼要幹這種偷偷摸摸的事呢?

這讓我想起上學期做深度訪談時的一個印象:尤其是在教育部工作過的人,都會強調,在那裡有一種不可思議的黑函文化。就大家拼命寫黑函。但為什麼?答案都是不知道,也不會去理會或處理。但有沒有用?好像有。因為過不久,就可以成為立委質詢或政論節目的話題。

在我看來,這些匿名文化或黑函文化,都是中國官場文化的遺毒,質樸的台灣人是不會做這種事的。

希望有一天,大家都能堂堂正正的把自己的想法講出來,是非對錯都在公開論辯中講清楚,而不要再用這些偷雞摸狗的手段想要來影響什麼事、傷害什麼人了。

「任何再怎麼崇高的目標,都不可能藉由不公開的卑鄙手段來實現。」

「你不尊敬別人,別人也不會尊敬你。從此就失去和平解決事情之路。」

也許我們這種莊腳所在、這個小小社會所發生的種種事,只是我們現實大社會的一個小小的縮影。但如果你還期待一個好一點的未來,就請遠離中國式的匿名、黑函文化,大聲說出自己的心聲、自己的話。

2008年4月23日

Frustrated


全天心情低落。

首先,是擔任論文口試委員的無奈。昨晚K到深夜,好不容易把一本等待口試的碩士論文仔細看完。深覺實在無法把自己的名字、簽在這麼初步的作品上,只好緊急聯絡把口試延到下學期。更絕的是,其指導老師還說會叫這位同學來找我,改到我滿意為止。

有沒有搞錯呀?!問題不在於我滿意不滿意,而是要有一個基本的標準。以這份論文的原初程度,我很懷疑其指導老師到底有花多少時間和心血在這件事情上。協助同學撰寫論文並達到足以通過口試的標準,是指導老師應盡的責任,怎麼會變成口試委員的事?如果過去一年中,其指導老師有確實每週花一小時的時間和同學晤談,今天事情會是這樣嗎?

反正我不管了,審查意見我只講一次,下次就是口試見了。我必須把時間花在我自己的學生身上,沒空替別人做工。這位同學想換口試委員的話,我也沒關係。

其次,前兩天我還在講,主管有責任爭取優秀的離職老師回來兼課一年,以有個新聘的緩衝期。連怎麼處理執行的細節我都講了。兩天前還「好!好!好!」,今天同學間就傳出有人在聯繫南華通識中心的某老師進行一些紙上作業了。人才被挖角,應該惋惜並盡力留下來兼課才對,怎麼會反其道而行呢?

第三,也是前兩天在講的,公行組目前只剩一位老師、新聘的人又不來,在這種青黃不接的時候,為了保障學生的受教權,原來也是公共行政專業出身的主管,應以身作則回去開公行組的課,把比政組大學部6學分碩士班6學分的必修課、釋出來給其他老師教,因為我們比政專業的老師多。雖然也是「好!好!好!」,但以今天的狀況看來,我大概也是在狗吠火車罷了。

有種很無力的感覺。

既然如此,我也不想管了。

除了大學部的國關必修,以後其他課程都兩年開一次。想修的就快修,還猶豫的就拉倒。想好好寫論文的同學來找我,我就認真指導;只想著學位的,請別來。國科會計畫好好做,期刊文章好好寫、多多投。其他的,通通都不管了。

當然,菸要多抽一點,酒要多喝一點,檳榔要多嚼一點,後山步道要多走幾圈。

2008年4月18日

記XXXX研討會


前天一時心軟,輕易答應擔任今天研討會的評論人,結果果然是一場災難。

明知這種「兩岸XXXX研討會」(名稱我也不知道)毫無意義,既無系上老師參與,來的又不外乎主辦人的私人朋友,目的也只是招待那群大陸學者,為什麼我還會答應出任評論呢?

可能是一時心軟吧。因為主辦人在找我臨時遞補評論之前,先跟我談了一些有的沒有的別的事情,例如校長跟他談話的態度嚴厲、所以他回應校長說七月底以後可以另請高明之類的。明明無力領導,卻又必須撐個好幾年,其實也蠻可憐的。既然是他的朋友們來相濡以沫,捧場一下最多也只是浪費我的時間和生命而已。(蛤~~~什麼時候我也這麼有同情心了?!)

反正,我昨天晚上也把負責評論的文章老老實實的讀了一遍,同時也中規中矩地寫下評論的要點。雖然我不懂什麼「長宿休閒與鄉村的治理與發展」之類的,但自信也是仔細讀過並照一般論文標準提出意見。所以也就安心睡覺了。

時間到了,坐上台去,懶得社交,就把大會手冊拿出來看。一看之下,不得了,主辦單位給我的文章和放在手冊裡的文章編排不一樣。因為我的評論到處都必須提及第幾頁的哪裡如何如何之類的,只好乖乖的對照兩個版本,把畫線的地方和寫下的東西都抄過去手冊,以免到時候聽眾一頭霧水。還好我是排第四個,因此前兩個發表人和評論人在講話時,我都在忙這件事。

突然,一位同學趨前而來,啪的一聲,一份影印的單篇論文放到我的面前。然後這位同學跟我輕聲細語的說:發表人說他今天要報告的是這一份,而不是之前給我的那一份。我一看,完全不一樣的主題,然後翻閱一下,完全不一樣的內容。

真的是當場火冒三丈!把我裝肖維!從來沒有遇過這種,研討會已進行了一半、才說要換主題換文章的事!當場我就決定看也不看那篇文章,只能勉強克制自己馬上翻臉發飆走人的欲望。

很快就輪到我發表評論。幸虧我過去的訓練太好,趕快收起情緒,裝出一份溫文儒雅的樣子,講些官冕堂皇的話,同時也針對發表人的發言提出一些平實而中肯的評論。一面講,一面才發現多數聽眾早就都跑到會場外聊天去了。原來這一切都是多裝的。沒人在意。

參加這種研討會,是在浪費生命。本系主辦這種研討會,是在浪費國家公帑。

2008年4月10日

校長的承諾


今天本系的所有老師被校長集體約談。一個便當,吃了三小時。

其他老師們和校長在談的一些老問題,在此就略過不提了。反正這些事總會牽扯到人的品質和個性,我想,不是校長的職權能解決的。不過,我倒是提出了兩個比較基本的問題。

第一,本校似乎偏重理工而輕人文,資源分配不均。尤其是我們社會科學無論是在教學和研究上都高度仰賴的生產工具——圖書資源,嚴重不足。

第二,本系師資不足。像我們這種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都有的系,一般要有15名師資,但現實上卻只有11名,因此那些被偷走的名額要還給我們。

另外還有一件比較簡單的事,就是拜託校長幫忙排除下學年度一位老師回來兼課會遇到的困難。

這些事,相信都比那些什麼適任不適任的問題簡單多了,因此這位新校長也答應的很爽快,也馬上記下來。

所以我們就來看著辦囉。不會逼人太急,但到年底前辦到一定程度的期待,應該不算過份吧。到時候弄不好的話,我就要來專門堵校長了。

且拭目以待吧。

2008年3月27日

兩件公差


一大早就不甘不願的去辦了兩件公差。

首先是一個什麼教育部教學卓越計畫之類的問卷調查。這件事我一想到就火大。做問卷,不派訪員去找受訪者也就算了、至少也可以用郵寄、用公文傳遞、或用電子郵件。教育部做問卷的方法,居然是下個公文規定受訪者在今天9:40-10:10之間到行政大樓七樓會議室填寫。

這時間我沒課,找不到藉口,就只好去了。

拖到十點才到,在門口簽名,走進會議室,拿了問卷,坐下來。一看,題目密密麻麻的有正反兩頁,突然覺得很煩,就走向前去交卷了。工作人員收件後,就整個人單手持件懸空地呆在那裡。我沒理他,就走了。

結果根本不知道問卷內容是什麼。幸虧的是,前後花的時間,比搭電梯還少。

然後再步行去社科一館。被分派到對一群來參訪的高中生做系所簡介。我也不懂為什麼這種簡介非得找教師做不可。反正就是輪到我。總比輪到監考幸運。

這群高中生遲到,才剛入場。我想,如果走回社科二館再來,太遠,只好站在那裡、聽前面三個社科院其他系所的老師做簡介。講得實在無聊,沒意義地發呆。

好不容易輪到我。

一上台,拿著麥克風,看見眼前坐得滿滿的近兩百個人,我突然high了起來。

靠!不講了!開放觀眾call in。

沒想到第一個問題就是選舉。於是我就理所當然地開始譁眾取寵起來了……。

十分鐘一到,趁大家也還在high的時候,嘎然而止,迅速走人。

結果根本沒做系所介紹。

要是系辦公室知道我是這麼辦這兩件事的,大概會吐血吧。

2008年3月19日

立委、官僚與書生


最近輾轉聽說有立委關切本系少數同學校外修課一事。頗覺好笑。

但這件事可說是當代台灣社會與政治日常生活的縮影。若搞不清楚其運作的邏輯的話,說是政治系的學生,出去恐怕會被人家笑。因此,容我一步步解析之。

少數同學會想到校外修課,不外乎一直修不過某些課或者牽涉到所謂延畢問題。不過系上的規定很清楚,要到校外修課一定要取得原授課老師的書面同意。

於是害怕子女延畢、又搞不清楚這摟子根本是自己小孩捅出來的家長,很自然的就會向外界求援。相信政治能解決一切的家長選民,找上立委是很正常的事。

立委辦公室接到選民的case,當然得辦事啦。開玩笑,選民服務耶!當今立委最主要的工作內容。不做不行。

一般立委辦公室處理選民服務案件,多半是兩種做法:一是打電話,二是發文。到底要採取那種做法,取決於事情的性質。能夠發文的事就盡量採取發文方式;性質不宜發文的才打電話。為什麼會這樣?因為立委辦公室根本不在意,這事辦得成辦不成。最重要的是給選民一個交代。所以發文最簡單。發出去的文,只要影印一份給選民,就能證明我有在辦事了。但偏偏選民的要求奇奇怪怪,很多事本身根本就不合理,這時候只好打打電話、做做樣子。

所以,以本案例來看,立委辦公室會打電話,就是知道這事情本身就不太合理,不過,反正不管事情辦得成辦不成,總之電話還是要打。

這時候,球就丟給了官僚系統。

瞭解狀況且有經驗的官僚,最簡單的處理方式,就是回一張文給該立委辦公室,寫些「承貴X委員XX辦公室於X年X月X日來電關切X事,本校經察該系法規規定如何如何,致無法遵照辦理云云」等短短的屁話。立委辦公室收文後就可以把該文影印給選民,然後開開心心在選民服務案件的簿子上銷案。

不過,有經驗又願意在第一時間把事情處理掉的官僚,並非台灣公務員的常態。

白痴加三級、膽小怕事、能推就推的公務員,(在本事件,即為接到電話的本校「高層」單位),通常選擇的處理方式,卻會是寫個文給相關承辦人員,請該承辦人員去處理。不信的話,你可以測試一下。

現在各政府單位都有首長信箱之類的東西。你可透過網路在該信箱留言,問一些再怎麼白痴都沒關系的問題,不久之後就會收到回函,負責處理首長信箱的第一線官僚,鐵定會把你的問題轉給他認為可能相關的承辦人員,由承辦人員來回答你。當然,那些文言文的回答讀起來會是跟沒有回答一樣。

以此事件而言,本校接到電話的「高層」「官僚」,就是把原授課教師視為「承辦人員」,很簡單地把回應的責任轉嫁給老師。

當前台灣社會立委和官僚的運作邏輯,簡單來講就是這樣。

但,我不是說他們這樣是對的。

學生不該誤導家長;做為選民的家長不該要求其立委做此服務;立委辦公室不該接下這樣的選民服務案件、更不該真的就去「服務」了;接電話的官僚不該沒有在當下就表明拒絕之意、更不該把責任推諉給「承辦人員」、而負責經營大學的「高層」更是不該變成「官僚」……等等都是錯誤的範例。但,這就是台灣社會目前的素質、縮影與常態。的確是很可悲,但在可悲之餘,作為政治系的學生,不認清事情的本質不行。

至於書生們的反應,與其把這麼俗民、日常的狀況上綱為「外力政治干涉學術之事」,還不如去研究研究這種我們社會日日在運行的邏輯到底如何形成、如何能改善?有什麼制度上的元素應該修改?或者這是文化造成的?怕的是,書生們根本從頭到尾搞不清楚我們當前的政治社會是這麼在運行的,還自以為正義地抵擋了什麼邪惡的政治壓力。

對打電話的人而言,這只不過是件可成可不成的小小選民服務案而已。

2008年3月10日

燙手山芋丟給我?


今天傍晚上課,系辦居然急扣。中間休息時下去一看,果然沒好事。

話說上週五的會議中,最棘手的議案是一位外籍博士生的問題。簡而言之,就是這位美國先生無法聽講中文,因此上課時和某位老師發生了一些不愉快。會議的結論是,系上必須顧及其他一般生,不可能為他特別開完全用英文授課的課;因此,決定指派某位老師擔任其導師負責溝通,要他本學期只修三學分、其他時間則拿來修習、補強中文。

但今天校長則是來電,希望讓他修到六個學分、以保持某種狀態(我不清楚詳情為何,反正好像和學校「國際化」的評鑑有關。)

問題是,還有那位老師的課會願意讓一個不懂中文的學生進來呢?

於是腦筋好像就打到我頭上了。

溫良恭檢讓的我,當然說沒問題沒問題,好呀好呀,歡迎歡迎,之類的屁話。

不過「做事風格如此委婉」的我,當然也不會是沒有條件的。第一,(既然學校要出錢),我要求本學期他必須同時修習每週至少二十個小時的中文課。第二,要上我的課,就必須按我的規矩來,不能有特殊要求。

第一個條件,是因為我高度懷疑他根本從頭到尾不想學中文。來台灣十幾年了、還娶了個台灣老婆,居然連國∕台語兩者的基本日常會話都不行,實在太奇怪。修課時中文破些還無所謂,但如果到時候資格考看不懂題目、或論文口試時無法用基本的中文表達,想拿台灣的博士學歷,就真的太誇張了。因此他必須從現在起,就去上中文密集班的課。

第二個條件的意思是,對國際學生我會有部份(特別寬容的)差別待遇,但僅止於此,其餘的則要和一般生同等。我的差別待遇計有:一、課堂討論可以用英文發言、但要確定講到其他同學都聽得懂;二、期中、期末報告可以用英文撰寫;三、有問題來問,可用英文溝通,但每週不得超過一小時。其他則和一般生同:上課討論還是以北京話和台語為主,我絕對不會為他翻譯;另外則是按課程大綱的標準公正評分,該當就當,沒有通融的餘地。

對燙手山芋,我的原則就是這樣。其他機機車車的事,我就不管了。

唉~~~,我,真是個有「原則」的人。

2008年3月7日

三月的例會


每月第一週必開的例行會議,今天早上召開。

整整開了三個多小時。略嫌冗長了些。但還好,一個個麻煩的議題,經充分溝通後,都一一順利解決了。

會前有些人認為可能會出現的不愉快場面,其實並沒有發生。看起來,會議就是在一個problem-solving的氣氛中,慢慢地把所有的議題處理好。過去什麼幾票對幾票的事情,已不復存在。

話雖如此,會議還是有些缺點。畢竟,是一群不善世事的文人們聚在一起開會。

第一是主持人。主席一向是會議關鍵。但處理不夠明快、對某些議題存有主見、或無法迅速察覺多、少數意見而馬上裁決,都會浪費時間或增加麻煩。若每件事都希望所有成員一一發表意見,也實在沒必要。再者,若有外在壓力是自己也不太同意的,大可坦言要求與會成員的協助,而非自己承擔。

其次是部分會議成員。表達的方式、對年長者的態度,其實都可以更委婉一點,這不但能舒緩氣氛,也能讓議案的通過更為順利。有時候,事情當然可能肇因於過去某些人的錯誤,但若追究起來無助於解決事情的話,提建設性方案會比追根究底好。另,不可能有實質效果的議案,大可在大家都認知後撤回。

簡言之,大家都在進步中,以後應該會越來越好。

倒楣的是,無法來開會的人。出去競爭領獎之類的工作都指派給他們了!

2008年1月17日

妥協


做出決定了,妥協。

畢竟無法事事都照自己的意思辦,做人還是不要太霸道、太得理不饒人。如果想繼續在學術標準上有所堅持及把關,個人的偏好和意識型態還是先擺一旁。

今天主任打電話來,希望我參與今年「中國政治學會」年會的籌辦工作,雖百般不願意,最後心裡還是決定要幫忙了。現在,我只剩下一個非常卑微的請求:不要把我的名字列入「中國政治學會」年會的工作者名單或任何相關名單當中。能做的,我盡力;但在公開文件上,請不要有我的名字。

昨天我阻擋了學生的論文大綱口試。雖說是事先處理,沒有到了口試現場才發飆堅持不予通過,但指導老師想必心裡不太好受。如今系上要接「中國政治學會」年會,我如果再堅持反對,好像也說不太過去。

之前的會議上,我是公開反對本系承辦這個年會的。當時我說:如果我們系上打算承辦「台灣政治學會」年會,我不但舉雙手贊成,而且也會全力投入;但如果是那個「中國政治學會」,我無法接受。當場,老師們笑成一團,但他們可能不瞭解,我是有多麼seriously地講這段話。

全台灣所有領域的學會現在都是「台灣XX學會」了,只有政治學界,還保留了兩個學會,一個中國、一個台灣。我知道多數的各校老師和研究生們並不在意這件事,反正多一個發表論文的場合,從理性自利的角度而言,何樂不為?因此我們會發現很多人同時是這兩個學會的會員。但我不是這樣的。我從不投稿「中國政治學會」、只投稿「台灣政治學會」;我衷心盼望,「中國政治學會」趕快從地球上消失。

也許很多人會覺得我很無聊。但這就是我。這一類的意識型態,這就是支持我每天活的開開心心、希望趕快看到未來景象的動力。更何況,我的老師,是「台灣政治學會」的創辦人;而且政治學界裡還是有一群人,默默的堅持,只參加「台灣政治學會」、不參加「中國政治學會」。

如今,要我協辦「中國政治學會」,真的跟要把我筋抽掉一樣,令我痛苦萬分。可是我更無法接受的是,會不會從此以後,本系口試通過的碩博士論文,出現許多抄襲的爛作?

於是,我決定妥協。好,我幫忙。但我還是很不爽很不爽很不爽。

無奈的妥協,會讓有強迫症的人更變態。

為了減緩本人的心理痛苦以及嚴重失衡失序的狀態,我決定開始加強控管本系的碩士論文品質。從本學期起,每本碩士論文我都會看或找人看,凡是有抄襲嫌疑的就送系務會議追回學位。

2008年1月8日

通往法學院頂樓的門


今天通往法學院頂樓的鐵門終於正式被封。

按規定逃生門是不能封的。為了滿足這點要求,行政人員們想出一個方法,就是在開關外面加了道玻璃,旁邊鍊了一支鐵鎚,意思是說危急的時候,你還是能開門到頂樓去。

他們為什麼要大費周章的幹這件事?其實原因很愚蠢:就是有人在頂樓發現三隻針筒。言下之意就是懷疑有人在頂樓施打毒品,於是決定把頂樓封起來。

這種自以為解決問題的方式,實在很鴕鳥。要施打毒品有一定要跑到法學院的頂樓嗎?教室不能打?廁所不能打?

不爽的我,決定在法學院整棟樓的每間教室、每間廁所,放三隻針筒。你們要把它們通通封起來嗎?白痴。

我也不喜歡三不五時有人跑到頂樓去嬉鬧,但根本的解決之道應該是在法學院設立門禁,下班時間進出要刷卡,而不是把頂樓封起來,讓本棟大樓的人都不能使用。為什麼其他的學院有門禁、法學院卻例外呢?說穿了,其實就是行政人員的利益。

行政人員提出一堆五四三的理由,拒絕在法學院設門禁:沒錢拉、本棟大樓無法設門禁拉……都是藉口。簡單講,就是法學院有地下停車場,其他樓的行政人員也要使用這個停車場,所以不想設門禁。自利就自利嘛,講這麼多。

不過講這麼多,我也是自利。

法學院頂樓是我的吸煙天堂。在整個學校的最高處,往北看是一望無際的雲嘉平原,慈濟、南華、斗南……都一覽無遺;俯覽後山森林步道,也清清楚楚。往東看,是高聳的綠色大山。往西往南看,學校的每棟建築都歷歷在目,更遠的地方則是嘉義市區和海線,全盡收眼裡。往上看,陽光、白雲、和徐面而來的風,天底下如何能找到比這更完美的吸煙室?

我一定要想辦法討回我的頂樓。行政人員們,你們等著瞧!